宗委會人事懲處令通告
主旨:
宗委會今發佈人事懲處命令:《宗律字人事第0011號令》_「釋蓮勤犯戒,暫時褫奪其本宗上師身份兩年,降職為法師案」
本案由宗委會依職權確立人事懲處裁示,並經由本宗監察會作最後覆審確認後執行之。今特頒佈本人事命令,以昭公聽。
本案說明:
經查釋蓮勤因犯重戒,違反真佛宗出家戒律及上師守則屬實,已不再適任本宗最高級弘法人員(上師)之職。然而當事者在本案調查過程,曾向聖尊與宗委會以書面誠實懺悔,態度合作並接納宗委會的糾正與勸導,故本案從輕發落,讓其有自新的機會。
故今特頒佈以下人事命令,以昭公允:
1.釋蓮勤自即日起,暫時褫奪上師名銜與法職兩年,處分期間法職降為法師,應著法師服裝。
2.釋蓮勤接受處分期間需潛心閉關修行,只能被准許參加師尊所主持的春秋二季大法會活動,而且必須穿著法師服出席。
3.釋蓮勤自即日期每兩個月須向聖尊、宗委會提出有關這兩個月所作的懺悔功課與心得,並不得再犯出家戒律,度化女信眾上必須保持適當距離,如果再犯定當嚴懲不貸。
4.兩年處份期滿後,若閉關思過期間,充分配合宗委會的懲處規定並真心悔改,宗委會將酌情准予恢復其上師法職與名銜。
謹此
世界真佛宗宗務委員會
2019年5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