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宗委會人事通告】
宗律字人事第0015號令
經查,吳駿鵬於2005年至2012年期間,對本宗同門與社會善信不當吸金操作期貨,嚴重違反當地政府《銀行法》屬實,並於2016年判決定讞,且已受法律制裁,為維護本宗法紀,今特頒佈以下人事通告,以昭公聽:
1. 宗委會依據《真佛宗章程守則》第二十三章、第七條之第三項:「本宗各級弘法人員及法務人員均不能觸犯當地國家法令。如因違犯而造成任何問題,此屬其個人行為,概與本宗派無關,違者當自行承擔一切後果及當地法律刑責,並取消一切弘法資格。」所訂定之條文規定,自即日起註銷吳駿鵬之講師身份,以儆效尤。
2. 另據《真佛宗章程守則》第二十四章、第四條之第七項:「本宗各組織負責人,若私行為不檢品德敗壞或觸犯任何國家法律引發當地民眾動怒。犯者一切後果自負,並必須引咎辭退本宗組織的所有職務以示與本宗派無關。」之條文規定,吳駿鵬亦不得擔任真佛宗道場堂主、主席、或道場負責人之職位。
3. 請吳駿鵬勿再穿著本宗講師服裝,以免混淆視聽。
世界真佛宗宗務委員會 謹啟
日期:2022年3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