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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王的書箋】

📕你有守戒嗎?守戒是修行人的本分,人在閒聊八卦中就容易犯下嚴重戒律,從佛眼中可以清楚明白一切的因果報應,不得不慎。


《污衊與毀謗》

蓮生法王盧勝彥文集145【當下的清涼心 】


我這一生,境遇大奇。

二十六歲因遊歷太虛幻境,上至天庭,下至地府,看見自己的前世來歷。於是寫「靈機神算漫談」,聲名大噪,從此惹來無休無止的攻訐與毀謗。

我曾經如此想,如果不遊歷太虛幻境,不出來弘法度眾生,我只是一名「測量工程師」。

職業測量。

信仰基督。

喜好寫作。

結婚生子。

終老一生。

我的一生,一定平平淡淡,與世上一般人何殊,無大風大浪,庸庸碌碌而了。 不知由何生,不知因何死。

但是,開了天眼,見了天堂地府,知了前世因果,獲得靈異,「無形靈師」親授佛道:

我得了無為大道。

成佛金仙天外天。

超生了死非等閒。

得者豈能去輕賤。

付法一定要誠虔。

因此只半明半暗。

就算萬金莫輕傳。

泄與後人仔細參。

 

由於得了個「真佛」,十方法界皆通,又出來弘揚佛法度眾生,自然紅塵滾滾,必惹來污衊與謗言。

首先由「菩提樹」雜誌的「評盧勝彥」起,又有「野草山人」出版了兩本書漫罵:

一本是「盧勝彥妖言惑眾」。

一本是「盧勝彥妖魔鬼怪」。

報章、雜誌、書籍、出版品,污衊的非常多,舉例也不勝舉例了。

宗教界的大師批判:

「大天魔。」

「大外道。」

「邪師。」

「大騙子。」

「大活寶。」

「詐財騙色。」

「精神病患。」

「幻覺作夢。」

「神棍。」

「宗教界的魔鬼。」

…………。

 

這些名詞,全披掛在我的身上。

這幾年又有兩書在市面上流通,一曰:「我怎樣脫離真佛宗」,二曰:「吾愛吾師」。

還有……。等等。

我自己覺得,我這一世活在世界上,這些堆起來的「污衊與毀謗」如山一般高,如海一般深,真的有夠光榮了。

這些侮辱,以訛傳訛居多。

非真實居多。

當然也有故意設計,再來陷害指控的。也有真佛宗弟子,因得不到利益,米桶之內出老鼠,出來害自己的師父,如同提婆達多害釋迦如來,猶大害耶穌。…………

然而,這些污衊,對我來說,當然不影響:

只是含血不能言,那想世人認不全。

法船已開人難度,看來有緣又無緣。

真佛住世眼不識,難超三界了死生。

我只嘆錯過難遇,何處才逢有緣人。

 

我當然知道「污衊與毀謗」對我無害,因為我的心中有佛,有如來。

一者,這一切都會過去的。

二者,有生必有死。

三者,一切轉頭空。

我是得道高人,自然悠哉遊哉,一點也不受影響,反而哈哈大笑,真是不識貨,真是不識貨。

我是「摩訶般若波羅蜜」。

我是「華光自在佛」。

我是「如如不動」。

對我來說,「污衊與毀謗」等於是替我「消業障」!

「污衊與毀謗」有因果報應嗎?

 

有一件事是這樣的:

一名男子,名李進,是上班族,為人素來廉謹,並無大惡及不良嗜好。

忽然得病,是「暈倒症」。也就是說暈倒就暈倒,隨時隨地,然而,暈倒之後,數分鐘後,自然醒來,一切如常,可以說是「剎那暈倒症」。

李進去求醫,醫師檢查是正常。

有人說,類似「癲癇」,給了藥,卻不能痊癒。土方是,「羊癲癇」發作時,只要取幾根草,在病患的鼻前讓他嗅嗅,就會自然醒轉。

然而,李進發作時,不給草,也自然醒來。

這種病患,醫師警告,勿到海邊去玩,掉到海中就完了,勿臨懸崖,一掉下就完了。

李進去問神。

神說:「沖犯。」

吃了符水也沒有好。

李進去皈依學佛,但,病同樣沒有好。總之,李進能找的,幾乎全找遍了。

後來,有人告訴他,去找「蓮生活佛盧勝彥」,他認真的尋訪我,我終於見到李進。

我閉目靜坐,開眼後說:

「你有妄言!」

「素來老實,並無妄說。」李進答。

他的家人也證實李進是安份守己的老實人。

 

我說:

「你記得有一名王姿女子嗎?」

「王姿?」李進想了很久,想不起來。

家人也幫李進想,想了很久,才勉強想起這個人,是有王姿這名女子。

約十年前,李進的鄰居是有這麼一名女子。

「這女子怎麼了?」李進問。

「她找你。」我答。

「為何找我?」李進駭然。

李進的家人很沉默,後來,他們才說,王姿是一名老處女,有一回,鄰居聚集大家談笑,偶然談到王姿,談到她至今還沒有嫁人,仍然是處女。

眾人戲謔。

有人說:「王姿不知人事。」

有人說:「王姿太古板。」

有人說:「王姿是替某人守節。誓死不嫁。」

有人說:「王姿從不假人顏色。」

而李進說:「依相書而言,王姿走路的姿態,就不是處女的姿態。」

就這麼一句話,自是喧傳遠近,傳到王姿的耳中,更是難聽了。人們的以訛傳訛,最會畫蛇添足。

王姿想出面說個明白,根本不便出口。

 

但,想不說,真的憤恚難忍。

王姿最後是鬱悒而死,可以說是憤恨而死了!

王姿的死,並沒有引來太多人的關注,她不過是一名沒沒無聞的小女人。人死已了,一切傳聞自然煙消霧散。在李進自己,他也不認為,就這麼一句話,就殺死了「王姿」。李進的意思是說,這根本是無心之言。

十年後,李進早已搬家多次。

王姿的事,全淡忘了。

然而今天,是我(蓮生活佛盧勝彥)看見李進的背後,站立一名女子,這名女子就是王姿。

「王姿找我做什麼?我又沒有害死她?」李進辯道。

「是沒有,但謔浪之談,是因也。」

「這是相書說的。」

「有關人名節的,自己不知,不可妄說。」我說。

「所有的人,包括電視、報紙,都有妄測、妄語啊!」李進認為言論自由,不應該有錯。

 

我也感嘆:

「你說的對,今日的電視、報章雜誌,很難為善俗宜民之用,報導的全是姦殺盜淫。屢屢對八卦新聞趨之若騖,以珠彈雀,或如太阿之劍,往往事實未明,媒體已先判決。今之媒體,往往犯此,不知其非,侮辱當事人,毀人名節,這也是犯下了妄說之罪。」

「媒體如此,我當然也如此。」李進不服。

「你如此說,想想,她豈能為人!」

李進沉默不語。

李進的親朋則問我:

「如今該如何?」

我則轉問無形的王姿:「該如何?」

王姿回答:

「我死後,魂神無依,幸好灶神收留我,我就借住在廚房之火當中。我也不想討命,因為討命之後,冤冤相報無了時,生生死死更多痛苦。灶神告訴我,可令李進每日清晨起床,面對廚房之火,頂禮九拜,口誦『南摩阿彌陀佛』十聲,迴向給王姿,令王姿早日超生。」

「念拜到幾時?」

「十年期滿,王姿超生,李進就無事。」

「要十年才無事?」我大驚駭。

王姿答:

「不,只要李進,每日九拜,口誦阿彌陀佛十聲,暈倒症就不發生,我不會干擾他。」

我將此事轉告李進。

 

李進的親朋認為這是可行的,很簡單,也輕而易舉,並不須要消災解厄,花費無數金錢,也不要燒多少紙金,不用延僧道念經超度,做多少功德,又不用替王姿塑造金身,建堂蓋廟。

李進則無可不可。

說來也奇。

李進的「剎那暈倒症」,每隔三兩天,必然要發作一次,有的時候,一天也兩三次。

但自從實施每日清晨,向廚房之火,跪倒禮拜九次,口誦「南摩阿彌陀佛」十聲,自那日起,一星期,一點事也沒有發生,也就是「暈倒症」竟消失了。

李進不信邪。

故意有一日不拜不念。

當日又暈倒二回。

李進不得不信,又恢復天天禮拜,天天念佛十聲,果然「頭暈倒地」的毛病從此消杳無蹤。

還有一件事,也很奇怪。

李進有一個女兒,才四歲,竟然看見廚房的火之上,端坐一個女人,這女人雙手合掌,也在念佛。

 

叫李進的女兒,形容那女人。

李進的女兒說,那女人並不兇,常常微笑,向她招手,形容衣著,就是王姿。

李進的家人及親朋,看見如此靈異的事,人人都相信天地之間確實有鬼神的存在,因果報應的事不得不信,冥冥之中真的有定數也。

我在此奉勸世人:

佛教五戒之中,不可妄語,是五戒之一。此戒易犯,因為人對口業,往往輕忽,人云亦云。我們修行人,不知道的事,最好不輕易開口,凡有關人名節的,斷不可輕出於口。

一般人喜歡在背後論人是是非非,這也是不對的,少說一句話,多念一聲佛吧!

媒體,是殺人利器,輿論更易鼓勵人心,眾口悠悠,人言可畏,如果不實報導,便犯下業障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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