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奉亡者靈位
若家中不便設立靈位,家人可在寺廟裡安奉亡者靈位
1. 火葬或土葬後,家人捧遺照回家。
2. 在祖先靈位旁,另設亡者靈位、香爐,並供奉香花燈茶果。若無祖先靈位,則於設亡者靈位時需和佛菩薩壇城分開,並另設香爐。
3. 家人列位上香,禮拜。
4. 唸蓮花童子心咒或『南摩阿彌陀佛』聖號(108遍)。
5. 迴向:『願以此持咒唸佛功德迴向給亡者XXX,祈求聖尊蓮生活佛及佛菩薩,佛光注照亡者XXX,消除業障,早日往生淨土』。
備註 :
1) 在四十九天內,家人可為亡者多廣造功德。
2) 一般習俗,在四十九天內,每逢七日可做往生誦經儀式迴向給亡者。
3) 在第四十九日,做合爐儀式後遺照可用淨布包紮收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