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察調專字第0002號通告
宗委會督察處第二屆調查專員及大馬地區調查員於2021年7月宣誓就任,為落實本宗宗風:「敬師、重法、實修」的精神,確切執行督察處獎懲紀律的業務,督導宗內上下依循根本傳承上師蓮生活佛的教導,依四無量心,恪遵佛戒,弘佛宗業,特由真佛上師團中挑選優秀上師八名,委任為調查專員之職,並推舉釋蓮飛上師為調查長,領導調查專員團隊。
本屆另一創舉是,宗委會督察處委任馬來西亞密教總會公關組8位優秀組員為大馬地區調查員,協助調查馬來西亞各道場(寺、堂、會)或弘法人員(只限講師、助教、堂主或法務人員)所引發的人事糾紛,違反宗紀和違反本地法規事宜,並幫忙提供相關調查報告呈報督察處審核,或協助與道場及弘法人員聯繫溝通。
今公布2021年度第二屆督察處調查專員、調查員名單如下:
【調查專員】
釋蓮僧 上師 (督察處長 )
釋蓮飛 上師 (調查長 )
釋蓮歐 上師 (督察處委員兼任調查專員 )
釋蓮祖 上師 (督察處委員兼任調查專員 )
蓮主 上師 (督察處委員兼任調查專員 )
釋蓮祈 上師 (調查專員 )
釋蓮衛 上師 (調查專員 )
釋蓮花慧君上師 (調查專員 )
蓮花少東 上師 (調查專員 )
【大馬地區調查員】
釋蓮誰 法師 (大馬調查員)
陳榮漢 (大馬調查員)
連漢隆 講師 (大馬調查員)
王達 講師 (大馬調查員)
王時浥 助教 (大馬調查員)
侯國方 (大馬調查員)
章雅就 (大馬調查員)
何偲銘 (大馬調查員)
※調查專員與調查員每次聘任任期三年為一期,不用隨宗委會換屆換任之任期同進退。
調查專員的業務職權
1. 配合宗委會獎勵優秀弘法人員與道場的政策,可主動調查或提報獎勵對象供宗委會考核參考使用。
2. 探訪民隱及早發現宗派內偏差的行為風向。
3. 所有調查專員皆可以接受同門或本宗道場舉報違紀案件。
4. 對違反戒律的案件,調查專員可依「調查專員崗位職責書」之條例許可下,對相關人或道場等施予調查蒐證,所有被調查對象應無條件配合調查。
5. 支援宗委會法務處對出家申請者或申請晉升者之身分、品德、品行等做考核調查。
6. 及時督導糾正偏差的道場或弘法人員迷途知返。
7. 配合宗委會公關處適時關懷受懲處的當事人。
本督察處調查系統係依據「宗委會督查處調查系統簡介與守則」、「調查專員崗位職責書」、「馬密總公關組配合宗委會督察處守則須知」等規則施行,並經由宗委會核心小組核定後,於本通告發布日起實施。
2021年7月27日
世界真佛宗宗務委員會 謹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