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宗委會特稿> 認明真佛傳承
宗委會章程中,上師守則第F一條:「真佛宗上師有弘揚本宗正法之義務和責任。但弘法範圍,不能超出本宗傳承,不能超越根本傳承上師蓮生活佛的傳承法統。」真佛宗雷藏寺及分堂(同修會)規則第C五條:「本宗各寺堂的修法項目,不能超出本宗「八大本尊法」及根本傳承上師的傳承範圍。」而教授師、法師、講師、助教、寺堂負責法務人員,亦皆規範了各自的弘法活動範圍,皆不出根本上師所傳授的真佛密法(及道、顯)。
簡言之,真佛宗所有道場、各級弘法人員,都是一心以根本上師為依怙,護持根本上師、弘揚根本上師所傳授的真佛密法。
根本上師統攝佛法僧三寶,圓證道顯密究竟法義,明心見性,自主生死,為普度根器不一的無邊眾生,以道顯密方便接引,為眾生息災、增益、敬愛、超度,感應事蹟盈千累萬不可勝數,人證物證一應俱全。殊勝純淨的真佛傳承,源自大日如來,由根本上師所開創,可使眾生圓滿入世出世,究竟成佛。
所有道場與弘法人員的弘法內容,皆來自根本上師所傳授。根本上師的心法,事相及儀軌,是第一成就的法。世路多歧,法海玄微,為護念廣大眾生離苦得樂,為呵護眾生畢生難得的真佛法緣,我們需體念「認明真佛傳承」的重要性,一心依止根本上師,自度度他,圓滿菩提行願!